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推动“主题党日”扎实开展,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4月份主题党日实践活动的通知》(城组〔2021〕25号)要求,4月12日上午,南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建昌镇交通路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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