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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2-12-29 来源:南城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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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南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县常委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章燕萍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小明、吴军、邓胜、周伟民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春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何辉,县人民法院院长谭文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前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创新发展强攻战工作情况报告、关于项目建设大会战工作情况报告、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南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决定、关于批准2022年县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书面)、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南城县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及〈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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