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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1-12-17 来源:南城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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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南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行政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章燕萍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小明、吴军、邓胜、周伟民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春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何辉,县人民法院院长谭文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前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关于接受黄锦翠辞去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孔思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帅宝进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李佩琴等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审议了关于提请免去黄锦翠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设立南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以及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草案)、《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南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拟任职人员还集中向宪法进行宣誓。

章燕萍指出,获得任命的同志要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立足全局、找准定位,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各自新的岗位上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南城步伐,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城的精彩华章作出应有的贡献,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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