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上午,南城县召开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胜堂、副主任张晨曦、游庆龙、朱小明、周青林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万国辉,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徐国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熊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仕群,县政府办主任尧国强、县财政局长邓胜、县发改委全荠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关于南城县2021年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关于南城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和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南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批准《南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决定;《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提请南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一博同志辞去南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交办函》的报告。在分组审议时,各位委员会对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报告和名单(草案)提出了部分调整或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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