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南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7日南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周明文所作的《南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紧紧围绕‘四区’建设、纵深推进三大产业、强力攻坚四项重点、统筹推动四大提升、着力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创新引领、担当实干,以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为驱动,狠抓执法办案,打造过硬队伍,强化基层基础,争当全市法院工作排头兵,为建设抚州副中心城市、决胜全面小康新南城,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南城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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