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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8-01-19 来源:南城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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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7南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全体会议通过)

南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凤所作的《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紧紧围绕‘四区’建设、纵深推进三大产业、强力攻坚四项重点、统筹推动四大提升、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建设抚州副中心城市、决胜全面小康新南城,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南城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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