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决定任命:
刘 兆为南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洪斌为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文标为南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饶 星为南城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罗建福为南城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梅建忠为南城县商务局局长;
章明华为南城县审计局局长;
张胜辉为南城县民政局局长;
黄锦翠(女)为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危冬发为南城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 兆的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李洪斌的南城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章明华的南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吴毛仔的南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柯国林的南城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黄锦翠(女)的南城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李子明的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亚平的南城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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