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章燕萍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胜、周伟民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枝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谢少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吴薇,县人民法院院长谭文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胜亮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强调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编制,通过加强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确保惠民政策落地,同时深化人大代表“三进三助”活动,推进基层治理创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县人民法院有关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抚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5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助推乡村振兴赣抚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县本级政府民生实事代表票决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抚州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南城县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决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关于落实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中我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展迟缓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县“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县审计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县教体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县民政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南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吴建明辞去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南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罗刚等辞去南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了各组讨论、审议情况汇报;讨论通过了有关审议意见;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新任职人员面向宪法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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