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章燕萍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小明、吴军、邓胜、周伟民、吴建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枝星,县人民法院院长谭文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前进及县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有关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2024年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情况的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抚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及企业用工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本级地方政府第二次债务限额以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小琴等同志辞去南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艾胜群辞去南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江玉兰等同志辞去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和变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决定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抚州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审查意见的报告(书面);县人民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县统计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县市监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市监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批准南城县2024年第二次县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各组讨论、审议情况汇报,并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讨论通过了有关审议意见;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章燕萍为新任命县政府副县长周健、刘妍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作了任前表态发言,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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