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南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章燕萍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小明、吴军、邓胜、周伟民、吴建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枝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提名人选谢少华,县人民法院院长谭文强,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决定》议案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县统计局、县市监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本级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抚州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县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决定(草案)、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提请任命谢少华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免去李昂同志的南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辉辞去南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对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行政中心五楼 电话:0794-7233058 邮箱:ncrdbgs@126.com
备案号:赣ICP备17017009号 江西六谷网络提供技术支持 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