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南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章燕萍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小明、吴军、汤岩、邓胜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谭文强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南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和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南城县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卫健委、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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