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南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胜堂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晨曦、游庆龙、朱小明、周青林出席,副县长刘凯,县人民法院院长周明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凤,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以及涉及到审计整改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预算调整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债务限额调整的议案;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命议案的说明;听取县人民检察院有关法律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听取拟任职人员任前表态发言及提请审议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议案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议案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端祥辞去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稿(草案);表决通过了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表决通过了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开展了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职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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