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城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度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全县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65个,其中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55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10个。截至 2023 年 12月31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874221.25万元,较上年增长-0.77%。负债总额34108.31万元,较上年增长-37%。净资产840112.94万元,较上年增长1.6%。
(一)资产分布情况
我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735577.21万元,上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728177.69万元,同比增长1.02%,占8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38644.04万元,上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52822.09万元,同比增长-9.27%,占16%。
(二)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100680.45万元,上年流动资产113175.74万元,同比增长-11.04%,占11.52%;固定资产净值97455.24万元,上年固定资产净值92041.73万元,同比增长5.9%,占11.15%;在建工程26441.78万元,上年在建工程26258.96万元,同比增长0.7%,占3.02% ;公共基础设施原值 649009.65万元,上年公共基础设施原值648410.08万元,同比增长0.1%,占 74.24%;无形资产净值634.13万元,上年无形资产1113.27万元,同比增长-43%,占0.07% 。
(三)固定资产及公共基础设施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3900.7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5.57%(其中房屋57810.61万元);设备28092.27万元,占28.83%(其中车辆2225.48万元);文物和陈列品46.7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48%;图书档案1308.95万元,占1.34%;家具、用具4105.02万元,占4.21%;特种动植物1.5万元,占0.002%。
市政基础设施情况:
1.城市道路、桥梁
全县城区道路总里程56.06公里、城区桥梁17座总里程4.68公里、城区窨井盖22936套。
2.环卫设施
全县城区公共厕所68座、全县垃圾中转站15座、全县垃圾填埋场3座库区容积共154.2万立方米、应急池2座容积共450立方米、调节池1座容积9187.5立方米。
3.园林绿化设施
全县公园8个总面积114.05万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5.81万平方米、公园铺装面积78.24万平方米、行道树1393棵;广场13个总面积15.99万平方米,其中广场绿地面积8.49万平方米、广场铺装面积7.5万平方米、行道树668棵;防护绿地总面积99.27万平方米、行道树57176棵。
4.城市照明设施
全县路灯总杆数10320根、盏数23573盏;其中主街杆数5241根、盏数10528盏;次街杆数964根、盏数1504盏;小街小巷杆数2630根、盏数2630盏;公园广场杆数1485根、盏数8911盏。
文物文化资产情况:
全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万年桥和聚星塔、明益藩王墓地,省级文保单位6处:麻姑山石刻、潮音洞石龛窟、太平桥、王氏宗祠、尧坊大夫第、磁圭红三军团指挥部旧址(环山草堂)。市级文保单位3处:金水桥、活水亭桥、沸珠泉。县级文保单位4处:麻岭下毛泽东旧居、麻姑山半山亭、龙门桥、从姑山石刻。
可移动文物27件,均为二级文物,其中明金七梁冠1套3件,明镂空双鹿玉佩1件,明金扣花1套7件,明金垫背钱1套7件,明银垫背钱1套7件,明游鱼莲荷金簪1套2件。
(四)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
2023年度,我县配置固定资产26468.02万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332.42万元,配置设备10946.55万元,配置图书和档案22.89万元,配置家具、用具677.02万元。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24951.44万元,调拨1462.6万元,接受捐赠39.05万元,其他方式新增14.93万元。
我县配置无形资产157.5万元,在建工程10815.06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自用固定资产155919.7万元,其中:在用155736.81万元,闲置2.43万元,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180.46万元。自用无形资产753.95万元。
3、资产处置情况
2023年度,我县处置资产946.25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固定资产946.25万元。从处置形式上分析,无偿划转790.71万元,报废153.45万元,其他2.09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南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南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南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以资产配置为基础、以资产使用为核心、以资产处置为关键,建立了从“入口”到“出口”全周期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一是规范资产配置。制定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实行配置价格和数量双重控制。制定一体化业务规范,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有机结合,从2023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始实行新增资产购置全部纳入部门支出预算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把资产购置“入口关。二是统筹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控增量、盘存量,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大公开招租力度,提高闲置资产招租收益,按照“应盘尽盘、应整尽整”原则,支持融资平台做优做大、增强直接融资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2023年盘活低效闲置资产55处。三是加强资产处置监管。规范大宗房屋、土地处置以及特种设备、大型设备等报废处置程序,督促主管部门实地核查或经专业机构鉴定后按程序审批。严格执行公开处置制度,资产处置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公开挂牌,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2023年公开挂牌处置有2起。
(三)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规范资产管理核算,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全口径、全覆盖”、“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原则,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与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核算衔接,将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全面纳入政府会计核算,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资产真实存量,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对我县公路资产进行了重新计价并录入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单位建立国有资产年报和月报工作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轨道,切实抓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主体重视程度还不够。部分单位内部资产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重采购轻管理、重资金轻资产现象仍然存在,未实现专人专岗,资产管理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二是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作还不到位。部分单位机构改革资产划转不到位,有些涉及机构改革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做好相关工作,致使部分资产未在接收单位账面反映。
三是资产集中调配与共享共用机制还没完全建立。由于缺乏调剂共享平台,可供调剂调配的空间也较小,多数调剂行为仅限于本单位本部门内部,多数闲置固定资产无法有效发挥效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力度。切实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南城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大力推动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推动资产跨部门调剂使用。
(二)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一是强化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做到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管,要求各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和实物资产保持一致,资产卡片信息要真实有效反映单位实际资产的信息。二是加大对各单位的指导,进一步提高资产月报、年报、公共基础设施等上报数据质量,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三是推进单位资产均衡配置,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更新资产配置标准,合理调配使用资产,严格按照标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提高资产监管水平。一是不断加强我县资产管理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多维度、多层次的措施,使我县资产管理水平得到切实而显著的提升。二是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全程动态监管,为单位预算、资产调配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加大监督检查管理力度。加强与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内容纳入日常检查监督范畴。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制度,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高效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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