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市人大城建环资委组织市司法局、市城管局以及立法起草专班到南城县召开《抚州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门前三包”所做的工作汇报。县司法局、城管局、文明办、住建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房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园林所分管领导以及社区负责人代表、商户代表、小区物业代表就“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责任主体、管理分工、法律责任等内容展开广泛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关键时期,市人大以地方性立法形式制定《抚州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很有必要,并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市调研组认为,我县在“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方面所积累的工作经验及与会人员所提出不少有见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下一步修改好《规定(草案)》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会后调研组将对照立法要求和规定,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意见建议,予以吸收采纳,进一步做好立法(草案)的编制审查工作,使规定的出台实施更具可操作性,为全市精细化、法治化管理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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