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任命:
吴琦(女)为南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崔国民为南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琴(女)为南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廖丽芳(女)为南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付伟为南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许东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梅晓春同志的南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娟(女)同志的南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严小霞(女)同志的南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崔国民同志的南城县人民法院建昌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琴(女)同志的南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廖丽芳(女)同志的南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许东波同志的南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江庆同志的南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新云同志的南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行政中心五楼 电话:0794-7233058 邮箱:ncrd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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