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决定任命:
卢志强为南城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 娟(女)为南城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龙华(女)为南城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卢志强同志的南城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 娟(女)同志的南城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 军同志的南城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汪细根同志的南城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 啸同志的南城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行政中心五楼 电话:0794-7233058 邮箱:ncrdbgs@126.com
备案号:赣ICP备17017009号 江西六谷网络提供技术支持 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