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第12号)
南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决定任命:
梁文应为南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龚汉丽(女)为南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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