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第5号)
南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任命:
李佩琴(女)为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崔 晶(女)为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朱晓斌为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揭 玫(女)的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陶振明的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曾李燕(女)的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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