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每两年举办一次南城麻姑文化节的议案》的决议
(2019年8月16日南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南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每两年举办一次南城麻姑文化节的议案》,原则同意《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每两年举办一次南城麻姑文化节的议案》,明确今后每两年在农历三月初三前后举办一次为期不超过三天的南城麻姑文化节,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每两年举办一次南城麻姑文化节的议案》主题突出,思路清晰。常态化举办麻姑文化节,能够弘扬优秀文化,提升对外形象,增强发展动力,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符合南城文化旅游发展实际。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山水文化旅游名城的定位,创新思路,精心组织,大力宣传推介麻姑文化,加强规划建设,完善旅游服务,促进麻姑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打造“中国麻姑文化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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